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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拓展交易平臺服務功能,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現向社會公開征集電子保函服務機構,具體要求如下:
一、征集對象
第三方電子保函平臺、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
二、征集時間及流程
(一)征集時間:2022年3月18日—3月27日17:30時截止報名(北京時間),征集時限10天。
(二)報名事項:因疫情防控原因,不進行現場報名,請有意向的電子保函服務機構于征集截止時間前,將報名材料掃描件發送至henantehui@126.com郵箱。逾期送達將不予接收。
聯系人:朱新彪 聯系電話:15565293871
監督電話:0374-2962665
(三)征集流程:在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征集公告,報名截止后審查報名材料,符合征集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承諾滿足服務要求的電子保函服務機構可以入選。在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入選公告,公告3個工作日后無異議,10個工作日內簽訂合作協議。
三、資格條件要求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有保函或電子保函經營業務范圍,符合其行業監管部門的資格要求。
(二)企業及其法人在截止到本次征集公告發布之日前3年內,不得有行賄犯罪記錄,未被“信用中國”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不良行為記錄名單;未被“信用河南”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
(三)電子保函系統符合電子招投標相關安全、保密要求。
(四)擁有電子保函類開發完備的成熟產品,且對平臺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備注:自身沒有電子保函系統,擬進駐第三方電子保函平臺的銀行、保險、擔保機構應符合資格條件要求的第(一)(二)項條件。
四、技術需求及服務要求
(一)技術需求
1.電子保函服務機構須能實現電子保函“全程網辦”,加密交互電子保函數據,業務辦理全程留痕可追溯。
2.具備完善的技術維護團隊,能夠及時響應、解決突發問題。
3.有切實可行的服務方案(包括平臺開發技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電子保函產品功能模塊設計、流程設計、與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對接方式、電子保函安全性保密性實現方案等>、應急預案、技術服務保障方案、承保方案及投保須知、電子保函文本等)。
(二)電子保函服務需求
電子保函服務機構自合作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22年05月31日前,必須完成系統研發、部署、調試、進駐第三方平臺及與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對接工作,自行承擔相關費用,先上線先啟用,且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保函格式及文本要求。電子保函格式應滿足國家法律法規及監管部門相關要求。電子保函格式文本主要條款應符合《商業銀行法》《保險法》《擔保法》《合同法》《電子簽名法》等國家發布的政策及標準要求,與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系統相匹配,我單位保留就有關格式作出修改、修訂等的建議權利。
2.簽章要求。電子保函服務機構業務系統應當兼容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使用的CA數字證書進行電子簽名(簽章),保證所出具的電子保函的法律效力和真實性、防偽性、合法性,不得要求用戶單獨購買、辦理CA數字證書,不得要求用戶進行會員登記,不得增加企業負擔。
3.安全性要求。須按照《網絡安全法》、《電子招投標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從技術上實現數據保密,未經合法授權不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泄露、轉讓和許可其使用任何從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獲取的項目、保函等相關信息,不得泄露潛在申請人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其他信息,同時確保數據交互過程始終處于加密狀態以及投標截止時間前所開具加密保單保函的有效性。
4.信息告知及收費要求。電子保函服務機構須對用戶及時履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電子保單保函審核出具情況、收費標準、服務承諾、雙方法律責任等)充分告知的義務。電子保函服務機構收費標準、辦事流程應在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公開。
5.賠付要求。電子保函服務機構須承諾無條件全額賠付(見索即賠)且不得設置免賠條款(免賠率),即當投標人出現法律法規、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等規定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的情形時,電子保函服務機構應先行賠付,再依法追償,不得以未收到投標人的費用或未完善反擔保(保險)措施等任何理由拒絕賠付。提前終止合作的電子保函綜合服務單位須對其終止合作前所開具的需要賠付的電子保函履行足額賠付責任。
6.監管要求。電子保函服務機構須嚴格遵守其行業監管部門關于電子保函管理的相關規定,服從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業務安排,在服務期內提供優質服務。
7.數據統計要求。電子保函服務機構要及時做好數據報表工作,報表內容為其電子保函業務的月報、季報、年報和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相應報表,要對出具的報表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8.系統升級要求。電子保函服務機構要根據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平臺的優化升級要求,及時優化更新電子保函系統,保證不影響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平臺的正常運行。
9.三方合作承諾(僅電子保函平臺機構需要做出承諾)。電子保函平臺機構須保證進駐其平臺的銀行、保險、擔保機構符合本征集公告中資格條件要求的第(一)(二)項條件,共同與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訂三方合作協議。
備注:1.以上須承諾的事項應采取書面服務承諾的方式進行響應,具體格式參照附件2。
2.自身沒有電子保函系統,擬進駐第三方電子保函平臺的銀行、保險、擔保等機構,僅需對電子保函服務需求這部分作出承諾即可。
五、報名提交的材料
所有報名材料均為加蓋公章掃描件。
(一)營業執照副本。
(二)法人授權書(法人本人參加時不需提供)。
(三)授權代表人身份證(法人本人參加時提供法人身份證)。
(四)法人承諾書。
(五)“信用中國”“信用河南”網站和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結果截圖。
(六)至少一個地級市及以上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電子保函平臺合作協議或合同(此項業績不是資格條件,但作為重要的參考依據)。
(七)服務方案。
(八)電子保函平臺的知識產權類證書。
(九)電子保函平臺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證書。
備注:擬進駐第三方電子保函平臺的銀行、保險、擔保等機構僅提供前六項資料。
六、終止合作條款
合作協議履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2年,如遇政策性因素調整等,可隨時終止協議。入選的電子保函服務機構有如下行為,視為違反征集公告和入選承諾,自動退出,終止合作。
1.征集入選時提供虛假材料被證實的。
2.入選后,不能在約定時間內與第三方電子保函平臺簽訂合作協議的。
3.入選后,不能在約定時間內對接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化平臺的。
4.在服務期內,自身資格條件出現變動,不符合征集公告關于資格條件要求的。
5.在服務期內,不能滿足電子保函服務需求的升級改造要求且拒不整改的。
6.在服務期內,不遵守市場公平競爭原則,與其他服務機構之間有惡意競爭、擾亂市場秩序,造成不良影響的。
7.在服務期內,出現亂收費現象被投標企業舉報,行業監管部門查證處理的。
8.服務期內,未履行“見索即付”義務,在規定時限內不能足額賠付的。
9.服務期內,泄露開具保函名單,涉嫌圍串標被行業監管部門查實的。
10.服務期內,違反入選時服務承諾的其他行為。
特別提醒:
1.本次征集,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費用,不參與任何形式的合作。
2.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軟件運維商不得收取數據接口費,將公開數據接口標準,供電子保函服務機構自行對接。
3.請有意向的電子保函服務機構進行充分的市場調研和評估,合理評估相關風險。
附件1 法人授權委托書
附件2: 承諾函
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18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本授權聲明: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授權 (被授權人姓名、職務)為我單位代理人,以我單位名義參與“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保函服務機構征集”活動,以我單位名義全權處理與本次征集相關的一切事宜,代理人在參加本征集活動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我單位均予以承認。(注:被授權人為本公司正式人員)。
委托期限:
被授權人無轉委托權,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職 務:
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職 務:
申請單位名稱(蓋單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附件2
電子保函綜合服務單位承諾函
我方作為參加本次征集活動的申請單位,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我方具備本次征集規定的資格條件。
二、我方承諾完全響應本征集公告中“四、技術需求及服務要求”和“六、終止合作條款”中的條款。
三、我方根據法律、法規及監督管理機構有關規定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并提供合法合規金融服務,保證對出具保函(保單)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保證對在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及其相關業務平臺開展的電子保函等金融服務活動對外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四、本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若有違反承諾內容的行為,自愿接受取消征集資格、記入黑名單等有關處理,愿意承擔法律責任,給許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及相關行政監督部門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申請單位名稱(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